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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业务委员会年会暨业务研讨活动

作者:法学汇信 时间:2016-10-10 来源:法学汇信 点击量:1104

  2015年12月5日上午,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在河南饭店举办刑事业务委员会年会暨2015年度第二次刑事业务研讨会。会议邀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郑大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赵永纯作主题演讲。会议由省律协直属分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胡剑南主持。

  会议首先由省律协直属分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杨志强主持召开了本委员会2015年度年会。年会主要内容为:第一、为完善省律协直属分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设置,更好地开展工作,宣布张金凤、胡剑南、苗典民、杨志强、江孔顺、李红新、王金良、翟慎海等十位律师为新一届直属分会刑事业务委员会执行委员;第二、鼓励热爱刑辩业务的厅直律师积极踊跃报名加入省律协直属分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并积极开展活动;第三,鼓励厅直律师事务所律师积极参加优秀辩护词评选工作等。

  赵永纯院长以《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出现的法律问题》为题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一是《刑法修正案(九)》对我国刑罚制度的修改与完善。主要论及新增加的非刑罚措施“职业禁止令”,罚金刑缓期缴纳制度,贪污受贿罪刑罚中的终身监禁制度等;二是刑事辩护律师的执业风险与防范。主要论及虚假诉讼罪、扰乱法庭秩序罪、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和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等,警示刑辩律师注意规避上述法律风险;三是重点解读了《刑法修正案(九)》废除集资诈骗罪死刑刑罚的社会背景,以及当前我省对集资诈骗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处置刑事政策。赵院长的演讲,观点鲜明、务实独到,引起与会者巨大共鸣。

  赵院长演讲完毕,省律协直属分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苗典民主持参会者就《刑法修正案(九)》相关问题与赵院长互动交流。研讨问题很务实,譬如《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贪污、受贿罪的量刑数额提高的幅度问题,挪用公款、行贿罪以及传统的盗窃、诈骗罪的量刑数额是否随之调整问题等等。赵院长对所提问题均予以耐心逐一剖析讲解,与会律师均受益匪浅。

  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副会长张金凤做总结发言。张会长对赵院长的精彩讲解表示感谢,使大家对《刑法修正案(九)》有了更高的认识和把握,提示刑辩律师要谨慎执业,注意法律风险防范。她鼓励大家努力研习刑法,不断提高刑辩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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